一、宗 旨:本校為加強高中學生英文寫作能力,並追求本校核心價值之「追求卓越」,特舉辦作文比賽。
二、比賽方式:
初 賽:1.由高二各班推薦三至五名參加教務處舉辦之初賽。
2.作文題目由教務處指定,比賽時間為八十分鐘,作文字數約五百字。
3.取優勝前六名。
決 賽:由高二英文老師在入選初賽前六名學生及另外推薦之名單中,甄選出一位同學代表學校參加「南區高中英文作文比賽」。
三、比賽日期: 年 月 日(週三)下午3:05~4:20
四、比賽地點:語言教室(一)
五、評分標準:內容佔30%、結構20%、文法20%、
用字遣詞20%、 標點與拼字10%。
六、獎 勵:所有評審老師的名次加總排名,選出前6名獲勝者,恭請校長頒發獎狀以玆鼓勵。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請參賽同學於第六節下課,提早至比賽地點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