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天主教聖功女中校園安全維護緊急應變實施計畫

  

臺南市天主教聖功女中校園安全維護緊急應變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
 二、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三、108年11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139018B號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109年7月22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081127B號 令修正「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五、本校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與校園災害防救實施計畫。
 
貳、目的:為發揮全體師生統合力量,共同維護學校安全;並提倡守法守紀之美德,致力於學校安寧、學
              生安全之維護,進而達到人安、物安、事安、心安等全面安全之目標,期能預防意外事件發生,並有
              效應變及處理校園安全緊急事件,將傷害降至最低。
 
參、任務編組:設緊急應變處理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兼指揮官,副校長為副指揮官,相
              關單位主管及有關人員共同組成,遇有緊急突發災害事件發生時召集之,以個案視需要決定其小組之成員。
 
肆、處理要點:本校設「緊急連絡中心」(校安中心與警衛室),學校倘有發生任何緊急事故或災變,均可向
              此中心要求處理或轉知相關權責單位申請支援,尤其在例假日或下班時段。本計  畫所謂之緊急事故或災害範圍及其處理方式如下:
 
一、防火、水、風災、地震:
※防火警:
(一)積極運用集會及利用相關課程配合實施防火安全教育,強化宣導讓學生認識火災的可怕,做到人人防火、
             處處防火之要求。
(二)總務處應完成防護團救護、防災編組,平時實施任務訓練及配合民防訓練實施演練,以期能在火警時執
            行任務,發揮消防功能。
(三)將滅火器掛易明顯及易提取之處,並標註有效期限及利用學校防護團訓練時指導全校師生使用方法。
(四)禁止使用汽油燃燒垃圾或清洗機具。
(五)建立防火系統、時時提高警覺。
(六)火警時搶運重要儀器、圖書、公文至安全地區。
(七)編定本校災害防救搶救組與安全防護小組為火警應變小組、火警時協助滅火或配合警察消防人員滅火,
             其餘學生由任課老師、導師、輔導教官引導至安全地區疏散,並保持鎮靜。
(八)發生火警迅速反應及回報相關單位協處。
 
※防風災:
(一)總務處平時做好防颱準備完成救災編組,隨時做好防颱救災工作。
(二)如上級成立防颱處理指揮中心時,接獲颱風警報隨時回報做好應變準備。
(三)要颱風來臨前要求學生宿舍預先飲食儲備及必要之照明設備。
(五)颱風過境造成之傷害,立即搶救、慰問受難學生員工,並發動學生清理校園恢復景觀。
※防水災:
(一)平時宣導學生養成不亂丟雜物之習慣,並經常清理溝渠,保持排水系統暢通。
(二)利用機會教育宣導學生有關水災防範措施等知識。
(三)上課期間如發生水災,應由班導師領導學生疏散至安全地區。
(四)水災後協助相關單位派員清除污物及噴灑消毒劑,防範傳染病。
※防震:
(一)平時校內利用視聽教材、錄影帶、文宣資料、剪報廣為宣導。
(二)房舍教室安全普查,按建築年代,目前狀況或受震後損壞情形,實施徹底檢查補修及加固。
(三)建立師生及家長有正確的防震觀念,健全師生心理建設。
(四)實施防震演習,每學年至少演練乙次,以熟練學生進入避難場所及疏散。
(五)震災發生時,由危機處理小組即刻發佈警報(廣播及哨聲),由任課老師率領學生就避難場所,並
          切實清點人數。
(六)地震發生即刻攜帶重要文件,關閉門窗進入指定位置。
(七)指揮工友關閉門窗、水源、電源,並熄滅火源。
(八)校園災害防救各組立即展開工作,隨時注意意外事件發生並予以搶救。
(九)震災後,集合各班學生清查人數、傷亡、損壞並回報上級;受損建築物檢查與整修,恢復水電
            供應,進行校園整理與恢復。
 
二、交通安全與事故處理:
(一)交通安全宣導,利用集會及新生始業輔導活動時,宣導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入學就對交通安
           全留下鮮明深刻印象。
(二)配合專案講演將校內、外重大交通事故為案例,向學生分析肇事原因及帶來的慘痛後果,叮嚀
            學生注意防範。
(三)以各科「融入教學」的方式,推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使學生更能瞭解並且重視交通安全。
(四)嚴禁學生無駕照騎機車(本校禁止學生騎機車上學),以及搭乘機車要戴安全帽,運用授課、
           週會、班會、訪談等各種時機反覆宣(輔)導,時時叮嚀,維護學生安全。
(五)結合縣警局及轄區分局加強校外巡查工作,不定時配合警察聯巡,嚴格取締學生無照騎乘機車。
(六)學生放長假(寒、暑假)時,於放假前寄發家長連繫函,請家長配合叮嚀子弟注意交通安全。
(七)若發生車禍事件,學務處同仁應立即向學務主任、校長室回報,並由值勤教官趕赴現場支援、
            救護。同時,連絡該班導師與通知學生家長,並按 「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回報。
 
三、學生意外傷害處理與心理安全輔導:
(一)加強預防意外傷害教育宣導,以降低發生率。
(二)規劃意外傷害緊急處理流程,若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期能將傷害減到最低。
(三)妥善結合運用學校導師、教官、輔導室,確實做到學生心理安全輔導工作。
 
四、預防飲食中毒:
(一)總務處將學校內飲用水之水源、飲水器定期實施衛生、安全檢查。
(二)宣導學生保健教育,培養良好之飲食習實,不在路邊進食、不購買過時食物、飲料及劇烈運動後
            不立即飲用冷飲。
(三)發現學生中毒事情,立即送醫急救診治,並回報學務主任、校長室,且通知導師、學生家長共同
            照料並追查中毒原因,並按「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回報。
 
五、預防竊盜:
(一)加強學生生活品德及法律常識教育,端正學生行為、激發學生榮譽心,藉使學生由知法,進而守法。
(二)加強學校週邊阻絕設施,重要處所設置監視系統,偏僻地方增設照明設備,嚇阻不法活動。
(三)加強門禁管制登記,保全人員24小時嚴密監控,並協請鄰近派出所於上、放學時段於校外巡邏,
            防範歹徒侵入校園。
(四)嚴格鑰匙管制,下班時檢查門窗並上鎖,重要儀器加裝防盜警報系統,確保財產安全。
(五)利用相關課程如週會、集會等時機告誡同學貴重物品勿攜帶到校,錢不露白,身上不放過多錢
             財,離開寢室應將門窗關妥上鎖。
(六)鼓勵學生勇於檢舉竊盜不法行為並配合巡視防止不法行為。
 
六、預防溺水:
(一)防溺宣導:「戲水三不、三要」原則;戲水三不原則:危險水域不戲水、酒後飯飽不戲水、無
           救生員處不戲水。戲水三要原則:戲水要充分暖身、戲水要同伴在旁、戲水要量力而為。
(二)學生外出旅遊、露營等活動應由指導老師帶隊、負責安全維護,並嚴禁學生至河流、池沼下水
           游泳。
(三)體育教師教導學生游泳安全注意事項。
 
七、預防暴力鬥毆與抗爭:
(一)引導學生正常交往活動,避免學生因感情受挫,演成自裁或暴力侵犯行為。
(二)加強校門門禁管制,防範不良青少年入校滋事。
(三)落實生活輔導,確實瞭解學生動態,見微知著,防杜事變於先。對兇狠好鬥、暴力犯罪傾向
            的學生,多予愛心感化,適時予以追蹤輔導。
(四)加強寄宿校外學生之訪視輔導,並與學生家長、房東連繫,防範暴力不法事情發生。
(五)鼓勵學生正當休閒活動及校內活動,勿涉足份子複雜之電玩站、KTV、地下舞廳等場所。
 
八、自我傷害:
(一)積極運用相關課程與邀請學者專家講演,教育學生尊重生命。
(二)整體掌握學生生活狀況,找出高危險的學生,適時予以關懷、輔導,並擬定照顧計畫。
(三)協助學生發展情緒處理、問題解決及尋求協助的能力,以培養其挫折容忍力,增強因應壓力
            的能力。
(四)妥善運用幹部、輔導義工,對於有此傾向者適時通知訓輔單位。
(五)任課老師、導師、輔導老師、訓導人員及教官與家長密切聯繫,形成校內支援網路,提供學
            生必要的支援。
(六)建立校外支援網路,如生命線、地區精神科專科醫部或心理諮商師,適時提供資源協助。
(七)學生發生自我傷害,應立即反應危險處理小組並迅速到達現場處理,導師、教官、家長、輔
            導老師會同處理,並依回報系統即時回報。
(八)自我傷害學生儘速送醫救治。維持現場,以利檢警之蒐證。
(九)適時向全校師生說明事實經過,並對受影響的個別學生與群體同儕,做心理輔導。對大眾新
            聞媒體採訪,指定人員統一發言。
 
九、性騷擾與侵害:
(一)加強門禁管制、校園巡邏、設置登記簿,掌握進入校園之人員,確保校園安全。
(二)裝置校園安全監視系統及加強校區照明設備,避免產生死角。
(三) 與警察治安機關簽訂安全支援協定,綿密校園週邊之巡邏查察工作。
(四)上課期間排定老師巡堂,加強查察相互支援,以避免宵小歹徒闖入。
(五)課後、假日,保全、值勤人員加強校園巡查,注意留校、來校學生活動的安全。
(六)運用相關課程實施兩性教育,加強學生對兩性關係的正確認知並輔導其建立正當的異性相處。
(七)邀請性教育專家,來校實施專題演講。透過班會時間進行以「兩性關係」為主題的團體討論。
(八)性騷擾或侵害案發,應安撫當事人了解並記錄事實經過,通知家長、依現行作業程序並循體
            系通報。
(九)受害學生轉介輔導室予以心理輔導並要保密、家長、導師、輔導老師、教官持續追蹤輔導。
 
十、外力侵擾校園:
(一)與鄰近友校互助合作、相親相愛及宣導各種應變訓練,嚴格實施門禁管制,並加強各項防護
           阻絕設施,以防止外力隨意侵入。
(二)校園應建製安全監視系統及加強校區照明設備,避免產生死角。
(三)每日上、放學及午休、課間休息等重點時間,加強校園周邊巡查工作。
(四)協調警方經常派員至學校周邊,實施定時或不定時巡查,以嚇阻外力侵擾校園的發生。
(五)設置警民聯防系統,簽訂警民支援協定書,俾發生事故時,能獲警力即時支援。
(六)注意掌握學生校外交往與活動的情形。有所糾葛時主動協助處理,必要時通知家長到校協
            助處理。
(七)發生傷害時,除送醫外,配合家長、導師、輔導室追蹤輔導。列入案例,檢討各項安全措
            施,以防意外再度發生。
 
十一、爆裂物及不明氣體:
(一)平常蒐集爆裂物、瓦斯(不明氣體)的資料,配合課程或利用集會加強宣教,提高師生安全
             警覺,遇有可疑物品、氣體立即反映,防止事故發生。
(二)加強門禁管制工作,落實會客登記,以防止不良份子滲入校園進行破壞。
(三)明確安全責任區,對重點地區(如軍械庫、科學實驗室、電腦教室、電器室等)設有專人負
           責管理,並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及巡查。
(四)定期舉辦各項安全防護及自衛編組演練,訓練教職員具備必要之防護知能。
(五)發現爆裂物、瓦斯(不明氣體) ,先疏散人員,予以隔離,並做周邊警戒,阻止非必要人
           員進入危險區域。
(六)遇緊急狀況立即以電話報警處理,並循行政系統通報。
(七)保留事故現場,提供有關線索與目擊學生,協助警方蒐證處理。
十二、其它:
(一)於相關課程教授正確性知識,防範愛滋病。
(二)推行紫錐花反毒運動,加強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落實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機制,並藉
            生活輔導瞭解學生生活動態,以增進防制之功效。
(三)推動拒吸二手菸運動,勸導不在公共場所吸菸,以維護師生健康。
(四)班級導師應常與學生家長連繫,促進學校與家庭之溝通,實施共同輔導,做到防微杜漸
            之效。
(五)請總務處製作並公布校園安全地圖,學務處製作並公布緊急避難地圖,供師生參考使用。
            同時。協請保全人員除加強校園巡查外,透過校園死角設立之監視系統,確實掌握校園狀
           況。
(六)發生重大校安事件時,由校長召開緊急應變會議因應,並由校長指定人員統一對外發言。
 
、緊急事件聯絡中心:
一、警衛室電話:(06) 2740126轉203
二、學務處校安中心教官24小時值勤電話:(06) 2389184
三、本校聯絡電話:(06)2740126 分機220~221
 
陸、本計畫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