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傷病 

 

學校是學生學習的主要場所,學生一天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在學校,由於活動力強且危機意識不足,故時有事故傷害發生,尤其肢體殘障、智能不足等學生,自我照顧能力較弱,更是發生事故傷害的高危險群。此外罹患慢性病的學生,隨時都有急性發作的可能,若未及時給予適當處理,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為此建立學校全體人員緊急傷病處理之整體概念,茲析述如下:
一、目的
 (一).減少學生因重大事故傷害或急症而死亡。
 (二).減輕學生事故傷害的程度或急症的病情。
 (三).縮短學生患病的日數,降低社會醫療成本。
 (四).避免處理過程引發衝突或法律糾紛。
 (五).增進校園共識與師生感情。

二、處理原則
三、傷病處理時易犯之疏失
 (一).未了解傷病狀況,就要求傷患到 健康中心。
 (二).趕赴現場時末攜帶急救器材。
 (三).強制脫解衣物,檢視傷患(如燙傷、骨折)或過度要求活動患處,以判斷有否骨折。

四、處理方法
 (一).建立學生緊急事件聯絡卡:此卡之建立相當重要,資料應確實周詳,可保護學生之安全及減少校方處理問題之困擾,應於每學年開學初儘速填妥,並定期核對更新。
 (二).訂定學生緊急傷病處理及送醫辦法:應視各校情況訂定處理辦法,讓全校教職員工瞭解,以便遵循。
 (三).辦理教職員工生基本急救研習,加強安全教育,建立危機意識及處理能力。平時視各校情況,利用時間舉辦教職員工之基本急救技術研習,安排學生急救技術訓練、辦理安全教育專題演講或活動,以增進事故發生時迅速、妥善處理之能力。 (一).事前準備:
  1.建立完整的學生健康資料。
  2.學校應訂定學生意外傷害及急病處理辦法,讓全校教職員工瞭解;以便遵循。
  3.掌握新資訊,購置、更新急救器材,並定期檢查、補充及維護急救設備。
  4.隨時吸取醫護新知,充實相關專業知能,提昇緊急救護能力。
  5.收集地區醫療資源資訊,作為送醫參考。
 (二).當時處置:
  1.把握生命優先原則,掌握生命徵象作緊急處理,必要時立即送醫。
  2.把握傷害最小原則,預防再受損傷,如疑似頸椎受傷者應先固定,異物插入勿急予拔除。
  3.注意自我保護,處理過程中避免被傳染疾病或醫療糾紛。
  4.協助送醫或轉介治療時,應視傷病情況所需醫療資源後送至適當之醫療院所。如大量傷患則需考慮分送不同醫院,以免醫院人力不足而影響救治時效。
 (三).事後處理:
  1.確實記錄、保管並統計分析,必要時呈閱或追蹤,以便瞭解校園安全及傷病的狀況,作為校園安全教育計畫依據。
  2.檢討事前準備是否完善?是否兼顧軟硬體設施?
  3.檢討是否有較好的處置方式?做為改善的參考。

 

  ※資料來源:主要參考「學校護理實務工作參考手冊」,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編印,第90~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