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為陶冶本校學生文學素養,激發其創作潛能,拓展關懷本土並具世界觀之胸襟,以培養卓越之文學人才,特舉辦中文文學獎徵文比賽。

二、徵文組別及對象:

 (一)高中組:以在校高中部學生為對象。

 (二)國中組:以在校國中部學生為對象。

三、作品類別:

 (一)高中組:

  1.散文:八○○至一五○○字。

  2.現代詩:字數、行數不限。

  3.簡訊文學:主題【發一則簡訊給古今文人朋友(如范仲淹、蘇軾、琦君、余光中……)】。

        (字數70字以內,含標點、空白鍵及各種表情符號)。

 (二)國中組:

  1.散文:六○○至一五○○字。

  2.現代詩:字數、行數不限。

  3.簡訊文學:主題【發一則簡訊給古今文人朋友(如范仲淹、蘇軾、琦君、余光中……)】。

        (字數70字以內,含標點、空白鍵及各種表情符號)。

四、應徵稿件注意事項:

 (一)應徵作品請先至教務處索取報名表、作品切結書。

   (繳件作品連同報名表、作品切結書,於左上角裝訂後交至教務處,並依下方說明繳交電子檔)。

 (二)作品格式:

  1.一律使用A4紙電腦打字,全部採電腦打字直式橫書。(參考文後之作品格式圖樣)

  2.字體為新細明體14號字。

  3.每頁30行以內,每行35字。

  4.每件作品列印三份。

  5.電子檔請依教務處規定上網填報名表並將作品上傳:

   網址:https://forms.gle/h5FMP1XcJ9jKJcp66,或使用QR code。

   檔名:作品類別-年級班級-作品名稱.docx,例:散文-○○○-○○.docx

  6.作品上不得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三)參賽作品不再退件,請參賽同學自行影印留存。

 (四)每人各類創作以投一篇為限,超過則不予評比。

 (五)應徵作品不得有抄襲或請人代筆情事,一經發現則取消資格,已領獎者追回獎勵,並依校規處分。

五、收件起迄日期、地點: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寒輔結束)。

 (二)收件地點:本校教務處。

六、評審:由教務處聘請老師成立評審委員會辦理之。

七、獎勵:

 (一)各類第一至三名及佳作若干名,依本校學生獎勵辦法予以獎勵,並頒發圖書禮劵及獎狀。

   簡訊文學: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佳作200元。

   其餘各組:第一名1200元禮劵、第二名800元禮劵、第三名500元禮劵、佳作300元禮劵。

 (二)公佈獲獎日期:於民國110年3月中在本校公佈欄公佈,並擇期於集會中頒獎。

 (三)入選作品公佈於學校網站。

 (四)為肯定鼓勵優秀作品,推薦投稿至其它刊物,如人間福報、聯合報副刊、南市青年、中華副刊及各區、各報文學獎。

八、本辦法經國文科教研會通過,並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參賽作品格式圖樣:

 

青 春 舞 曲

 

當電視媒體不斷報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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