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19/11/15
108學年度初一學生健康檢查及複檢、追蹤相關事項
一、臺南市政府委由「杏仁診所」負責本校初一學生之健康檢查。
1.尿液檢查:108/10/1(二)
2.抽血檢查:108/10/25(五) 08:00-10:00
3.理學檢查:108/11/15(五) 地點:聖功女中校史室
*檢查費用:免費(由臺南市政府全額補助)
*細部事項可參考健康檢查通知單
*通知單回條請在12/25前繳交給各班副班長。
二、複診及追蹤相關事項
1.健康檢查結果會依「本市108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以下稱學檢結果通知單)通知家長。
2.初檢結果異常之學生家長:請至醫療機構進行複檢,及繳回「健康結果矯治狀況回條」,以利學校追蹤與彙整造冊。
3.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優惠方案(本校屬大東北區):
(1)對象:受檢後需複檢之初一學生。
(2)作法:
A、家長於接獲「學檢結果通知單」後1個月內,依學檢分區前往各區承包醫院及其指定醫院、公立醫院、衛生所群體醫療中心及各學檢分區之健保診所等進行複檢與矯治。
B、複檢費用(至少2次)由承包醫院支付,其餘各學檢分區承包醫院之學生複檢矯治優惠方案內容,詳如附件1。
C、另有關清寒或無力就醫學生(含無健保學生、公所證明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及學校開立證明者)非於承包醫院複檢者,請依上開優惠方案內容辦理請款事宜。
4.本市醫療院所參與旨揭複檢及追蹤矯治優惠方案
(1)對象:全市受檢後需複檢之初一學生。
(2)作法:
A、持「學檢結果通知單」至參與本方案之醫療院所(如附件2)。
B、享有一次免掛號費複檢優惠。(以健保給付項目為限,自費項目不列入)
三、理學檢查後,需依建議診治科別到相關科別複診,如骨科、牙科等,並繳交回條。無異狀之同學,請家長簽名後繳交回條。
四、視力不良同學(任一眼裸視<0.8),請到眼科就醫 ,並請在回條上簽名後繳回。若3個月內曾至眼科就醫,請家長在通知單上詳細勾選、註明並簽名後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