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特殊需求考生更友善之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協助措施,請貴校協助轉知高三學生,請查照。
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19/12/02
主旨:為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特殊需求考生更友善 之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協 助措施,請貴校協助轉知高三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自107年起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就學協助機制,並自 109年起放寬協助機制之經費使用項目,亦鼓勵各大專校院 依考生需求於各校系科(組)學位學程第二階段甄試提供 協助。各大專校院服務項目依各校規劃可辦理如下:
(一)交通接駁:可提供考生甄試當天專車定時定點來回接 駁。
(二)住宿資訊:可提供考生鄰近飯店聯絡資訊或可協助代訂 飯店(或校內實習旅館/宿舍)等。
(三)膳食提供:可提供考生甄試當日代訂餐盒服務。 (四)其他:可提供涉及有關考生甄試相關之其他協助措施, 例如考生需專人協助引導至大專校院參加二階甄試參加筆試、面試、術科或實作等地點等。
二、前揭服務對象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為原則;如有 其他特殊需求之考生,經原就讀學校輔導室教師或導師向 第二階段甄試之大專校院提出申請及相關聯繫亦可協助。
三、請考生或原就讀學校輔導室教師或導師得依簡章規定或各 大專校院於招生網頁公告之協助措施提出申請,如考生對 於協助措施有疑義者,請逕洽各大專校院:
(一)一般大學:
1、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02-2368-1913)及大學甄選 入學委員會(05-2721-799)已於109學年度大學個人 申請網頁建置「扶弱措施」專區(https://www.cac. edu.tw/apply109/help_vulnerable.php)。提供訂有 協助考生招生措施之大學,有關考生適用範圍及招生 措施,請詳閱各校重要事項說明或各校系分則內容。
2、各大學除已於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明 定外,若大學有新增協助措施,可於109年2月24日前 (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公告)起至學校招生專 區網頁查詢,詳細請考生逕洽各校。
(二)技專校院: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02-2777-3827) 預訂於109年4月22日前於官網建置「甄選入學考生協助 專區」(https://www.techadmi.edu.tw/),提供訂有 協助措施之技專校院供考生查詢,若考生欲瞭解前述詳 細措施,請逕洽各技專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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