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2020/01/04

 

1. 依教育部108年12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48567號函辦理。

2. 針對設籍臺北市就讀私立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學生新臺幣6,684元基本補助一節。

3. 申請時須檢附學生及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電子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全戶動態記事不得省略,審核完畢後留校備查)、系統印製之確認單及補助申請表各1份。

4. 申請表可逕至教育部「全國高中職助學補助系統」( https://svhs.ncnu.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