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20/01/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53672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學生發生兒少保護事件,請學校及幼兒園針對高關懷學生於109年春節前完成訪視,並加強脆弱家庭評估辨識,如:知悉兒少遭受傷害情事、有兒少受到不當對待或家庭有協助需求者,並依法進行責任通報,通報「校安通報」、「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平臺或社政單位處理,應依法於24小時內通報,並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
三、請各校於寒假期間,由學輔人員(學務處、輔導室、導師、輔導教師)電話聯繫或家訪,主動關懷學生及案家,給予協助或通知社政、警政、民政(村里長、村里幹事)協處,假期後,主動關心學生出缺席及身心有無異狀。
四、請提供學生可向學校或學輔人員求助的電話;讓學生知悉學區內愛心商店的地點,以備需要時可就近求助;並請強化學生可撥打110 及113 專線求助之資訊。
五、檢附「臺南市脆弱家庭暨兒少關懷篩檢指標」(附件2)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