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20/03/20

主旨:有關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因應疫情各大 學調整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之應變方案,將公告於大學甄 選入學委員會「防疫應變專區」,惠請轉知所屬報名學生 同步留意報名校系之應變甄試項目,並預作準備,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以下簡稱招聯會)109年3月5 日第8屆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決議之「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暨招聯會109年3月11日招聯字 第1090000078號函辦理。

二、本會依前開決議,調查與彙整各大學校系依應變機制所訂 之因應疫情調整甄試項目及佔分比例後,於109年3月20日 上午9時起統一公告於個人申請網頁「防疫應變專區」(網 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09/),務請確實轉 知所屬學生。

三、貴校若有符合應變機制申請條件之學生,請其依規定向報名校系或招聯會提出申請;另請貴校盡力協助學生完成二 階段報名及準備相關備審資料。 (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確診病例之個案考 生,應於3月31日起至甄試日前向其參加甄試校系,申請 適用甄試應變方案(應檢具文件及申請方式請逕洽該校 系)。 (二)於應變機制公布前已滯留境外無法返台參加甄試之考 生,應於3月31日前向招聯會提出申請適用甄試應變方案 (應檢具文件及申請方式請逕洽招聯會)

四、有關各大學校系第二階段甄試項目應變機制啟用條件、應 變措施、甄試應變方案請詳見說明一招聯會函送各高級中 等學校之應變機制。

其餘相關提醒事項如下:

(一)適用應變方案之個案考生,若其甄試校系原於招生簡章 未訂有審查資料項目者,須於甄試前依大學校系因應疫 情調整方案之規定,備妥審查資料,並自行寄送該大學(繳交方式請詳閱應變方案或逕洽該大學),請轉知考生 提早準備。

(二)醫學系及牙醫學系招生名額受限於政府嚴格管控醫事人 員,仍依招生簡章規定如期辦理第二階段甄試,相關備 援試場或備援機制請考生逕洽該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