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2020/06/03

說明:
本年度受理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期間,依前揭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並請依申請須知說明,逕至旨揭計畫網站
(http://demo.moe-idc.org/)登錄,再將登錄完成之表格列印與備妥應繳文件,由學校協助彙整後請學校協助於109年7月31日前報部。

獲獎金獎勵之學生,應於109年12月15日前至少履行下列義務之一;經查未履行義務者,本部得不核給獎金:
(一)配合本部或本計畫辦公室舉辦之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年度計畫及各項教學推廣活動。
(二)配合就讀學校舉辦之藝術與設計相關座談、活動

有合乎資格有意願學生申請者,請自行提出。

聯絡人:承辦人員李小姐或易小姐(聯絡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