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組 - 國際事務組|2020/07/02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提供 2021 年度獎學金,甄選台灣留學生前往日本各國立大學留學:

一、報名資格和條件:
1.具有台灣籍者。具日本國籍者不予受理。
2.於 1999 年 4 月 2 日~2004 年 4 月 1 日之間出生者。
3.已修完 12 年學校教育或具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證明可以報考大學者。(包含可於 2021 年 9 月前可確實符合此項條件者。)
4.積極學習日語的意願,對日本抱持有相當興趣,今後希望對日本文化等有更深一層 了解者。希望以日語接受大學教育者。
5.可於 2021 年 10 月開始赴日留學者。
6.身心健康,不影響大學學習及課業者。
7.赴日時必須取得「留學」簽證。請注意,若合格者在錄取前正以「留學」名義以外的 在留資格停留日本,必須在開始支領獎學金的一個月前將在留資格變更為「留學」。
8.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錄取;或錄取後一旦發現下列情形者,必須自行放棄(立即取消錄取 資格)。 ①開始支領獎學金時,為現役軍人或具軍職身分。 ②重複領取其他機關團體(包含台灣各機關團體)所發給的獎(助)學金等。 ③已經以「留學」在留資格在日本各大學等就學者、或從申請本項獎學金開始至支領 獎學金之前,已經以自費外國人留學生身分在日本各大學等就學或預定入學者。但, 已經在 2020 年度內(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修畢並返台者不在此限。

二、獎學金甄選為初試及複試兩階段組成:
1.初試於 2020 年 11 月 8 日(日)於台北舉行「2020 年度日本留學試驗(第 2 回)」。(
日本留學試驗報名期間:2020 年 7 月 6 日(一)~2020 年 7 月 31 日(五))
2.
初試合格者始得有複試申請資格。預定 2021 年 1 月底公布
3.關於複試(面試)詳細日期(預定 2021 年 5 月舉行)和申請 複試所必須繳交資料等注意事項,將以郵寄方式通知初試合格者。
4.複試(面試)基本上以日文進行。必要時會以中文進行。

更詳細申請資訊,請自行參閱 附件簡章 日台交流協會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