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萍 - 總務處|2020/09/07

公告內容: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8月28日府教輔特字第1090203067號函。
 
二、本案申請對象為設籍南投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旨揭補助不得與本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重覆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