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雜費減免造冊作業申請
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20/09/09
主旨:為協助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辦理補助弱勢民眾 兌換振興三倍券新臺幣1,000元事宜,請貴校自109年9月 10日起,儘速至「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 統」完成109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雜 費減免造冊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福部109年8月27日衛授家字第1090901132號函辦 理。
二、衛福部為配合行政院振興經濟刺激消費措施,補助弱勢民 眾兌換振興三倍券1,000元,擬將已請領旨揭學雜費減免之 學生納入補助發放對象,爰請各校務必於109年12月18日前 完成旨揭學雜費減免造冊事宜,俾利本署彙集各校造冊名 單予衛福部辦理撥付。
三、另為配合衛福部撥款作業期程,且為免影響109年8月至12 月期間已取得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資格學生之權益,請各校主動積極告知學生及其家長,如於本署109年9月8日公 告特殊身分學生電子查驗結果後始取得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身分認定證明者,應儘速將相關資料繳交至貴校辦 理旨揭學雜費減免,以免逾期致無法受領補助。
補充:
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
- 請「高中部」家長填寫申請表和切結書
- 至「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網站下載該學期的表單(如附件)
- 特殊身分(低收、中低收、身障、特殊境遇、原住民等)就學補助申請表
- 切結書
- 填寫完後,請將申請表、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交至輔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