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0/09/23
一、自109年10月5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本(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如下說明:
(一)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二)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50歲以上成人
(四)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 傷病患者)
(五)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六)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七)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八)醫事等單位人員
(九)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
(十)禽畜養殖等及動物防疫人員
二、本市提供「65-74歲」設籍本市及全國75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籲請65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