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2020/09/26

 

  1. 現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3大招生管道,提供高中生多元入學機會;惟為維持大多數學生升學的公平性,各管道仍以學測及指考等統一考試作為基本篩選工具,針對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大學不易以現行方式鑑別其能力;爰旨揭計畫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後,並自107學年度將特殊選才招生納入正式入學管道,然本部考量招生管道開放應審慎,辦理學校及名額比率將採逐年調整方式辨理。
  2. 110學年度招生計畫實施對象為招收具特殊才能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並應符合校系人才多元培育目的。旨揭計畫110學年度共54所大學辦理,各校考試及招生日期以各校公告簡章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3. 為使學生及家長能了解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內容,教育部業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建置「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並建 置「特殊選才」招生專區,同時提供各校招生資訊,以供考生參考,爰各校招生資訊可於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http://nsdua.moe.edu.tw)查詢參考(網頁由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維護,預定於109年9月30日前完成,倘有疑義,請逕洽02-2368-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