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2018/11/18

 

一、課程綱要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07學年度,依照部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逐年實施
  2.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正自108學年度,依照部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逐年實施
  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
  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5.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6.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7.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全民國防教育
  9.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第二外國語文
  10.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小學-生活課程
  1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
  12.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
  1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科技領域
  1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
  15.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領域
  16.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
  17.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自然科學領域
  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機械群
  19.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動力機械群

二、課程規劃及實施

※高級中等學校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
    作業要點
    發佈令
  2. 核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織成員須含學生代表及専家學者
    核釋令
    解釋令
  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
    要點
    發佈令
  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
    要點
    發佈令
  5.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要點
    逐點說明
    發佈令
  6.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
    發佈令
  7.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諮詢教師設置要點
    要點
    逐點說明
    發佈令
  8. 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條文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發佈令
  9.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優化實作環境要點
    要點
    發佈令
  1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要點
    發佈令
  1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新增鐘點費要點
    發佈令
    要點
    逐點說明
  12.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條文
    發佈令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13. 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要點
  14. 學年度課程計畫書及審查原則
  15.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5點第1項第3款所定「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實施跨科目教學」是否受第5點第1項第2款所定「每人每週以6節為限」之限制案
    說明函
  16. 108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填報期程及應配合事項
    說明函

※國民中小學

  1.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
  2.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課程評鑑參考原則
  3. 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
  4. 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5. 直轄市縣(市)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專任教師應注意事項
  6.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
  7. 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8. 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
  9.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
  10.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11.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12.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13. 依據83年2月23日修正之「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及98年11月18日發佈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聘用之校長,仍應依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規定,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
  14. 校內課程發展相關會議納入科技領域教師代表
  15. 新舊課綱併行有關學習節數及學習內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