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1/08/11

一、適用對象:於我國境內之全體民眾(含本國籍外國之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二、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起,停止適用日期由衛生福利部另行公告。

三、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