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1/09/15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

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年9月3日起,強化桃園市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民眾落實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