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2022/02/15

一、個案考生適用條件(如:因確診無法應考111學年度學科能 力測驗、因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應考111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及術科補考)及各管道補救措施請詳補救方 案。個案考生如達校系所訂之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不影響一般考生之權益。惟涉及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 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 組,因受限於政府管控名額數及經費受限,將不適用補救方案。

二、提醒考生,若適用補救方案,並非等同錄取,仍需依各管道所訂措施提交備審資料、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 試等,並達校系所訂錄取標準,才能以外加名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