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2/04/11

說明:

一、依據111年4月7日臺南市政府COVID-19一級指揮中心會議決議辦理。

二、鑒於目前衛生單位檢驗結果確認時效已縮短,且避免全校停課造成學校作息之衝擊,爰修正部分停課標準,修正後停課標準如下:

(一)學生同住家人經衛生單位匡列為疑似個案時,核予該生防疫假停課2日。

(二)班級內有1名師生被衛生單位匡列疑似個案時,該班級停課2日。

(三)班級內有1名師生確診時,該班停課10日、全校停課2日。

(四)該校2名師生經衛生單位通知確診時,全校停課10日。

三、本次修正取消「原班級內有1名師生被衛生單位匡列疑似個案時,全校預防性停課1日」之規定,仍請學校應落實校園防疫措施及強化重點區域清潔消毒。

四、針對確診、受匡列或預防性停課之學生,請學校持續提供同步、非同步或混成之線上學習課程,確保停課不停學。

五、檢附「臺南市所屬學校因應COVID-19確診或師生匡列之處理SOP」圖卡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