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2/04/11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4月1日府衛疾字第1110425900號函辦理。

二、本次防疫措施增加「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