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教務處|2022/09/08

壹、 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1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041161 號函。

貳、 辦理目的

一、鼓勵各類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發展低學習成就學生需求的補強課程模 組,應用於補強性選修、彈性學習時間(補強性教學) 與學習扶助課程, 以彌補學生學習落差,實現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

二、透過公開徵選讓實施補強課程之學校教師得以展現與分享成果,促進各 類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扶助方案之推動與落實。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創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肆、 活動說明

一、 參與對象

(一)、各類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代課、代理教師)均可報名 參加,每名教師以參選 2 件補強課程模組為限。

(二)、每件補強課程模組可為個人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人數以 5 人為 限。

二、 徵選內容

(一)、補強課程模組為一個完整學習單元之課程設計,實施在補強性選 修、彈性學習時間(補強性教學)、課後學習扶助、課中抽離學習扶 助、適性分組教學等。

(二)、補強課程模組須針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分析與評估,藉由補強課 程模組回應學生學習需求,進而弭平學習落差,確保學生繼續學 習的基礎學力。

三、 報名

(一)、報名及資料繳交期限延長至 111 年 11 月 18 日(五)止,以郵戳 為憑。

(二)、參選者應於報名及資料繳交期限內,將下述資料寄至 106 臺北市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104 室教育研究與創新中心 報名高 級中等學校補強課程模組徵選活動(可使用所附郵寄地址示例為 信件封面): 1.報名表 1 份(附件一)。 2.作者聲明暨授權同意書 1 份(附件二)。 3.補強課程模組參選作品紙本 1 式 3 份(以 A4 紙張雙面列 印)。 4.前述第 1 至 3 項文件請另提供 doc 及 pdf 格式與附件(檔案 格式以 pdf、doc、ppt、jpg、wma 等常用格式為原則)之電 子檔光碟 1 式 3 份。

(三)、逾時報名及繳交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選。

四、 評選

(一)、評選方式:採書面審查。

(二)、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 3 位學者專家擔任。

(三)、評選重點:補強課程模組內容之完整性、適切性與可行性。 (四)、評選結果公告:111 年 12 月 1 日

(四)前將得獎名單公告於本中心 網站-計畫消息(http://www.ceri.ntnu.edu.tw/)及高中職補救教學教師 增能資源社群 - Facebook,並以電子信件通知得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