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自主防疫指引」
學務處 - 學務處|2022/10/24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100449號函 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0月11 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52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政策逐步開放,自國外入境者 將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因防疫政策調整, 原「COVID-19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教育部本年10 月5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97758號函諒達)部分內容已 不適用,爰指揮中心修訂旨揭指引,並自同年10月13日起 生效,惟如因疫情因素致邊境開放政策實施日期調整,生效日請依指揮中心公布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