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23/02/09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200、201。
三、檢附112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s://www.iwomenweb.org.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