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3/02/2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016259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留意環境清潔衛生,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 五要二不原則:「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單張、海報、動畫、年報與懶人包等文宣品,放置於該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s://www.fda.gov.tw/TC /site.aspx?sid=10936&r=1252740984),可多加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