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中心 - 輔導中心|2019/03/19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8年3月5日移署移字第10800328251號 函暨教育部108年3月11日臺教社(二)字第1080033565號 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 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 計畫;請協助轉知、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 及其子女踴躍報名。

三、該署因應各界反映,上開計畫申請方式,本次有重大調 整,符合本計畫規定者,將採不抽籤方式進行核發,相關 類組如下: (一)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 寒學生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二)新住民:新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新住民子女清寒學生 助學金、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等三大類組。

四、本計畫報名期間暫訂自108年3月18日至108年4月12日止 (確定之報名期間若有更動,該署將另行通知),請依限 至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p. 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 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收(100 臺北市廣州街15號)。

五、更多活動相關資訊請詳閱活動計畫,倘有疑問,請逕上網 或洽詢電話02-2388-9393(分機3507),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