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 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
學務處 - 學務處|2023/08/1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8月7日南市衛疾字第1120137139號函 辦理。
二、因應疫情趨緩,各項防治措施陸續鬆綁,經諮詢專家,原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 指引」修訂為「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 自主健康管理建議」,並自112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 為準)實施,相關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 整為5天,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 療條件」停止適用,調整「適用對象」之文字說明。
三、旨揭修訂事項將更新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工作手冊」 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 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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