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4/09/28

1.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

2.財團法人臺南市重症兒童關懷協會獎學金。申請期間:113 年 9 月 1 日至 113 年 10 月 20 日止。申請條件:有重大傷病卡、操行優等及老師推薦函。

3.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113學年度國中、高 (職)中之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期限自113年8月15 日起至9月25日止。申請條件:一、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二、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三、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1. 普通高中、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2. 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四、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國中/高中/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4.113學年度國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期間:113 年 9 月 1 日至 113 年 10 月 20 日止。申請條件:具原住民身分、中低收入戶或家戶(父母)年所得總額五十萬元以下。

5.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3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申請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 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3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2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6.113學年度「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113年9月15日至113年10月15日止。申請條件:設籍台南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台南市國民中小學,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低收入戶。(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三)中低收入戶學生。(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清寒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高級中等學校: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國民中學: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7.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日期自113年9月01日至113年9月30日止。申請條件:1. 領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或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須由地方行政機關、就讀 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2. 當年度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 60 小時以上; 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請特別留意)。 時數計算期間自 11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3.成績標準(新生或轉學生得提具原學校成績單):112 學年度學業及德行成績: (1)碩博士生、大專院校生及高中職生: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 (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學分班及在職專班之學生)。

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日期自113年8月16日至113年9月20日止。申請條件:具原住民身分,高中學生每科需及格、國中學生每科目均達乙等(含)以上,且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意即獎懲表上不能出現小過),方符合申請資格。限制:不得重複領取係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不限制。

9.財團法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申請日期自113年9月2日至113年9月25日止。申請條件:(一)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二)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 動或課程,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進行書面說明者。(三)其他表現條件: 1.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 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2.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 明。 (四)申請獎學金之國中學生,需全程參與此獎助學金舉辦的達達魔法科學營 課程,不克參與者,視同放棄資格。

10.台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金,即日起至9月30日前申請。申請條件:(一)前一學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舉辦之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 名或相當前五名之成績。 (二)前一學年度學習評量結果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且表現優良。

11.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113年9月10日即日起至10月10日前申請。申請條件:(一)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 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 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 3 年內災害發生時,中 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 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 補助為限。

12.嘉義市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年10月1日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申請。申請條件: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之子女,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規定者。

13.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113年9月16日即日起至10月14日前申請。申請條件:1.單親2.112(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3.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14.「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14日前申請。申請條件:即日起至9月30日前。申請條件:1.設籍台南市6個月以上原住民。2.學業成績:  (1) 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2) 高中(職)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3.傑出表現: 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各級成績標準如下: (1) 中級:總分達九十分以上。 (2) 取得中高級以上考試認證。 1. 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獲得下列個人或團 體獎項: (1) 縣(市)級:前三名。 (2) 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15.113學年度廣達創藝DNA長期培育獎學金,即日起至9月20日前申請。申請對象:(一)持續培育學生 56 名:112 學年度獲廣達創藝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且 113 學年度尚在就讀高中職三年級(含)以下之學生。(二)113 學年度新申請名額(依實際捐款金額調整):113 學年度就讀廣達《游於 藝》、《設計學習》、《游於智》計畫歷年合作學校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

16.台中市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年9月16日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申請。申請條件: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 下列條件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17.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3年度獎助學金,113年9月1日至10月2日前申請。申請條件: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

18.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年9月1日即日起至9月20日前申請。申請條件:(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 (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 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 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 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19.社團法人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 【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113年11月15日即日起至11月25日前申請。

20.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網路申報自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tw /)

21.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年10月1日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申請。申請條件: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 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2.國泰人壽慈善基金會「2024年國泰卓越獎助計畫」113年9月1日至10月2日前申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2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113年9月1日至9月25日(星期三) 前。申請條件:就讀台南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24.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3年度獎助學金」9月1日至10月2日前申請,資料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

25.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113年度「廣達創藝DNA長期培育獎學金」1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前。相關附件請至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 金會官網查詢(https://www.quanta-edu.org/zh-tw /news.php?act=view&id=200)

26.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113年9月1日至9月26日 前。資料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27.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年9月16日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申請。申請條件: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28.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3年「優秀清寒獎學金」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請條件:設籍台中市的清寒優秀學生。

29.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鄭豐喜研究所/大 學獎學金」及「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9月1日至10月15日前申請,資料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

30.僑務委員會113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9月1日至9月27日前申請。

31.財團法人育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2024癌友家庭子女獎助學金」9月1日至10月15日前申請,其餘資訊,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mercyland.org.tw/?page_id=4252)

32.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辦理「113年聽障學生獎學金」10月14日至10月31日前申請,相關資訊,請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psa.org.tw)

33.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3年(第15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11月30日前申請,相關資訊,旨揭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   

     https://www.edu.tw/helpdreams)

34.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113年9月15日即日起至10月15日前申請。申請條件: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35.嘉義縣政府「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前申請。申請條件: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36.財團法人邱創煥基金會113年度績優清寒獎助學金,113年9月13日即日起至11月30日前申請。

37.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113年9月25日起至10月25日前申請。

38.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3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1月15日前申請。

39.財團法人育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2024癌友家庭子女—育秧獎助學金」,113年9月1日起至10月15日前申請。旨揭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40.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3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旨揭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 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