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作業
學務處 - 學務處|2024/06/04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 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課審會辦法)第9條規定辦 理。
二、依課審會辦法第6條第1項第10款、第7條第1項第10款、第8 條第1項及第9條規定,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 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 員」,係由本部輔導學生組成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會 之委員,由本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就本部公 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之候選人中選舉產生。
三、為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為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 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候選人、遴選委員會委員,
(一)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1年者。
(二)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
(三)登記網址:https://used-plat.k12ea.gov.tw/ques /curriculum_committee_enrol。
(四)登記期間: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3年7月5 日(星期五)下午5時。
(五)凡於網路登記完成後,不再受理變更候選人或委員身 分。
四、遴選委員會之召開相關資訊,將於候選人或委員登記程序 完成後,擇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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