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學務處|2025/03/14

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140021890號函 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 康識能,該署114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280 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 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請詳閱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