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本(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保障名額資格認定案
教務處 - 教務處|2025/11/22
一、依據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據前開要點第6點第4項第8款規定,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2學年以上者,始取得保障名額資格。
三、承上,針對114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學生,如為轉學生,至遲應於113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當天)完成轉學程序,並於新轉入之國中學校就讀至畢業,始符合「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2學年以上者」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