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
教務處 - 教務處|2026/03/27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辦理。
二、旨揭申請期間為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請有意申 請之家長(以下簡稱申請人)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旨揭申請相關表件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s://nee.tn.edu.tw/)(以下簡稱非學網站)之 「相關表件」區下載「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及附錄1至附錄6表件,並應於115年4月30日前至非 學網站上傳前揭文件,另將所有申請資料之紙本依教育階 段別送交以下單位:
(一)國民教育階段及高中教育階段與學校合作之申請案:送交設籍學校承辦處室。
(二)高中教育階段未取得學籍之申請案、本市團體、機構申請案:送交本市官田區隆田國民小學。
四、旨揭審查作業(面談)線上預約時間自115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5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請申請 人自行至非學網站完成預約,逾期未完成者,將由承辦學校逕行安排,屆時仍須依通知時間親自出席。
五、倘有申請相關疑義,請至非學網站「Q&A」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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